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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立法保护饮用水源水质造福粤港澳广大民众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日期:2005年11月01日 访问次数:
水乃生命之源,饮水安全关乎民生。23日,《关于立法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》已在广东省第十次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,官方意欲立法保护饮用水源水质,以造福“同饮一江水”的粤港澳广大民众。
据悉,广东省饮用水源八成以上是地表水,取水口多设在江河干流和一些大的水道上。部分地区饮用地下水,部分山区、农村则主要饮用山泉和井水。
多年来,广东省一直重视饮用水源水质问题,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。目前已在全省二十一个地级以上市划定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,面积五千八百平方公里,并协调解决跨界污染和跨区污染问题。
目前,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持稳定,但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,表现为供水的部分江河水质有下降趋势,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偏低。
二00四年,广东全省六十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百分之六十七,广州作为取水最大的城市达标率仅为百分之二十六,韶关、深圳则分别是百分之六十九和百分之七十五。
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工作已面临相当的挑战。一些地方领导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环境保护,加之群众观念淡薄,节水和科学用水意识不强。二00三年,广东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全年为四百九十一吨,比全国年均四百一十二吨高出十九个百分点。
再者,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在城市污水处理范围,加上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滞后影响水质。保护水源监管难度大,水质保护相关部门职责划分不明。一些山区饮用水源头水质遭到破坏,全省农村地区尚有一千六百万人存在饮用水安全问题。
广东省委九届六次会议提出建设绿色广东的构想,把它作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。所谓绿色广东,就是让人民群众喝得干净,呼吸顺畅,吃得放心,方可安家乐业。在此情况下,立法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的时机自然也就瓜熟蒂落、水到渠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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